項目編號:440000-202006-156004-0516
項目名稱: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qū)教學樓簡易錄播及智能管理課室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人民幣109.02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109.02萬元
采購需求:
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qū)教學樓簡易錄播及智能管理課室建設
1、標的名稱: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qū)教學樓簡易錄播及智能管理課室建設
2、標的數量:一批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石牌校區(qū)教學樓簡易錄播及智能管理課室建設
4、其他: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驗收及交付使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一)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4.1填報設備及專業(yè)技術能力情況)。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4.1附件1《聲明函》)。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可參照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4.1附件1《聲明函》)。
(二)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三)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四)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五)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時間: 2020年6月16日 至 2020年6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廣州市環(huán)市中路205號恒生大廈B座501室(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方式:1、現場報名;2、郵件報名:(郵箱:gzswbc08@163.com)
售價:310元
2020 年7月7日14點30分 (北京時間) (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點:廣州市環(huán)市中路205號恒生大廈B座501室(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符合本項目資格要求的供應商以公開報名方式確認其投標資格。請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到采購代理機構報名(如需郵寄,請與工作人員聯系,標書售后不退,國內郵購須另加 60 元人民幣)。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華南師范大學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55號
聯系方式:020-8521108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環(huán)市中路205號恒生大廈B座501室
聯系方式:020-8359221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張先生
電 話:020-83592216-819
發(fā)布人: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 年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