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鐵智慧物業(yè)平臺建設項目(運營中心建設與智能化改造)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廣州地鐵智慧物業(yè)平臺建設項目(運營中心建設與智能化改造)招標人為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國有企業(yè)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國有企業(yè)自籌資金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廣州地鐵智慧物業(yè)平臺建設項目(運營中心建設與智能化改造)的設備及相關服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項目概況:圍繞智慧物業(yè)平臺建設要求,依據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包括技術要求)、工程量清單及有關資料及說明,通過本項目開展智慧物業(yè)平臺附屬智能化系統(tǒng)、運營監(jiān)控中心的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系統(tǒng)質保、驗收,及應用軟件開發(fā),軟件升級等技術服務與支持。
(2)工程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在萬勝廣場對智慧物業(yè)平臺附屬的萬勝廣場區(qū)域的訪客及出口控制、信息發(fā)布等相關智能化系統(tǒng)設備進行采購安裝,包括智慧物業(yè)平臺運營監(jiān)控中心的設備、基礎架構資源、平臺二級等保采購、運營商專線租用、總集成服務及軟件開發(fā)服務等設備及服務采購與安裝實施。
(3)工程建設地點:廣州市
(4)工程建設工期:詳見用戶需求書
(5)標段劃分:1個標段
(6)本標段招標內容(包括設備名稱、數量):詳見用戶需求書
(7)本標段招標控制價: 15074696.11元
(8)主要技術規(guī)格:詳見用戶需求書
(9)交貨地點:廣州市
(10)交貨期:詳見用戶需求書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述資質,具備下述業(yè)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資質要求:
①投標人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在同一設備招標中同時投標。
②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1.2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標登記截止日,具備質量合格且已完成驗收的合同金額在1000萬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統(tǒng)建設項目業(yè)績(需同時提供【采購合同】及【經建設單位確認的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
3.1.3 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已按照招標公告附件三的格式和內容提供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②在招標公告發(fā)布時,投標人未在以往工程中違約被本業(yè)主書面拒絕投標(期限內);(詳見附件一)。
③ 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以領取招標文件截止時(2020年4月21日)在 “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查詢?yōu)闇剩ㄊ胖黧w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等)。
④ 投標人若中標,須在雙方簽署合同時,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條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且須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中標候選人排名次序選擇余下中標候選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選人作為中標人。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1發(fā)布招標公告時間(含本日):
2020年4月15日0時0分至2020年4月21日23時59分。
注:本項目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開始接受投標登記及發(fā)售招標文件,并從發(fā)售招標文件之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4.2(A)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每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1樓44號窗口)持《投標登記申請表》購買招標文件。
4.3(A)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1(A) 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
2020年5月15日8時30分至2020年5月15日09時00分,遞交地點為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06開標室。
5.2 (A)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5.3 遞交投標文件時須同時遞交《投標申請人提交資料一覽表》(詳見招標公告附件二),其中《投標登記申請表》登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ggzy.cn下載填寫并加蓋公章。
5.4 如參加投標的單位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公告發(fā)布時間。
開標時間:2020年5月15日09時00分。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ggzy.cn)、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網址:http://www.gzmtr.com)、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網址:http://zbtb.gd.gov.cn/)上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或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9.1招標人連續(xù)兩次以上招標失敗的項目,需要調整招標方式的,應按《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穗府辦規(guī)〔2017〕5號)的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執(zhí)行。
9.2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部,電話:(020)83106760,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東路1238號萬勝廣場A座。
9.3《投訴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理決定書》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布的,視為送達其他與決定書有關的當事人。
9.4特別提示: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一定時期內參與我單位后續(xù)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由招標人視嚴重程度確定,最低三個月起,自招標人發(fā)出通知之日起計):
(1)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2)在中標工程中不執(zhí)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4)存在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情形的。
招 標 人: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東路1238 地 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7樓
號萬勝廣場A座
聯 系 人:林生 聯 系 人:鄧先生、趙小姐
電 話:020-83158867 電 話:020-37860734、37861031
電子郵件:linzhen@gzmtr.com 電子郵件:dengjunqiang@ebidding.com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部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東路1238號萬勝廣場A座
聯系人:薛敏
電話:020-83106760
招標監(jiān)督機構: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部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東路1238號萬勝廣場A座
聯系人:薛敏
電話:020-83106760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違約被業(yè)主書面拒絕投標的名單表
附件二:投標申請人提交資料一覽表
附件三:投標申請人聲明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