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采購中心對《研究生培養(yǎng)過程監(jiān)控與預警系統(tǒng)一期》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國內有能力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1、采購項目:研究生培養(yǎng)過程監(jiān)控與預警系統(tǒng)一期 一套,預算:人民幣50萬元。
2、采購編號:ZUPC-JC-1709044。
3、參加磋商廠(商)家的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對投標主體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參加。
4、購買采購文件時間:
5、磋商文件的購買
(1)采購文件價格每本500元(售后不退),憑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購買標書時需提供稅號等開票信息。
(2)購買地點:浙江大學采購中心(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四161室)。(投標方先到采購中心開具標書費收款通知單,憑收款通知單到紫金港校區(qū)東六117計劃財務處紫金港核算分中心繳納,建議刷銀行卡支付)。
(3)聯(lián)系人:
(4)聯(lián)系電話:0571-88981325,0571-88981028;傳真:0571-88981382。
(5)郵箱:zupc@zju.edu.cn。
6、信用記錄
根據財庫[2016]125號《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采購中心會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查詢并甄別。
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點:磋商響應文件簽署之日;查詢渠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購網(www.zjzfcg.gov.cn);投標人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其投標將被作為無效投標被拒絕。
不良信用記錄指:“信用中國”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記錄(三萬元以上(含三萬)罰款金額視為較大數(shù)額罰款);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浙江政府采購網曝光臺中尚在行政處罰期內的。
7、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8、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在
9、自成交公告發(fā)出五個工作日后,請未成交單位攜帶往來結算收據到浙江大學采購中心辦理磋商響應保證金的退還手續(xù)。
10、磋商時間:
11、質疑和投訴:磋商響應方如認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發(fā)布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磋商響應方如認為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磋商響應方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浙江大學采購管理辦公室(0571-88981171)投訴。
12、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余杭塘路866號;郵編:3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