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地方稅務局申請南陽市地方稅務局移動辦公系統(tǒng)及網絡租用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現公示如下:
一、采購人:南陽市地方稅務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南陽市地方稅務局移動辦公系統(tǒng)及網絡租用項目
三、采購內容:南陽市地方稅務局移動辦公系統(tǒng)及網絡租用
四、采購預算:約13.6萬元
五、擬提供貨物或者服務的基本情況:為實現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的“互聯(lián)網+稅務”、“數字人事”和省地稅局“科技地稅”的建設計劃,落實總局和省局不斷提高服務質效的創(chuàng)新精神,以信息化提升稅務的工作效率,更好實現為納稅人服務的目標,我局擬租用移動通訊商的網絡線路,接入并運行移動辦公系統(tǒng)。因省局已經建好相關的平臺并購置了相應的設備和軟件,我局必須與省局保持一致,實現與省局的無縫對接。
六、擬成交供應商名稱:中國聯(lián)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
地址:南陽市張衡路168號
七、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南陽市地方稅務局移動辦公系統(tǒng)及網絡租用項目中,前期租賃由中國聯(lián)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提供且機房由聯(lián)通公司托管維護。為保持數據一致性及與上級對接的需求,同時稅務辦公系統(tǒng)有保密要求,現有運營商只有聯(lián)通公司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資質,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八.論證專家名單
姓名 | 工作單位 | 技術職稱 |
謝濤 | 河南震世律師事務所 | 高級律師 |
謝非 | 河南省經濟管理學校 | 高工 |
王宏宇 | 南陽日報社 | 高工 |
九、公示期限: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6日。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公示有異議的,需在成交結果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同時向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一并提交(郵寄、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聯(lián)系事項:
采購人:南陽市地方稅務局
聯(lián)系人:張先生 聯(lián)系電話:62277900
地址:南陽市建設東路969號
采購代理機構:南陽建設工程招標代理中心
聯(lián)系人:曹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5638987600
地址:南陽市鑫泰城市花園6號樓東單元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