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公 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以下稱“本項目”)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 以《關于稽查監(jiān)控綜合管理平臺項目一期工程招標方案的批復》 ( 川高路函 [2017]54 號 ) 批準 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公路營運服務分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業(yè)主自籌 ,項目招標人為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公路營運服務分公司 (以下簡稱“招標人”)?,F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基于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要求,需建設一套稽查監(jiān)控綜合管理平臺,該平臺建成后能夠將已建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監(jiān)控系統(一期)以及路公司自建監(jiān)控系統各類過車數據、圖像資源、應用資源、數據資源引入總公司稽查監(jiān)控中心,建立可疑數據庫和逃費數據分析模型,利用智能稽查功能自動篩選和甄別逃費行為,實現稽查監(jiān)控的自動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并通過拼接大屏和多樣化的顯示終端實現結果展示,為研判分析和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支撐功能。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稽查監(jiān)控中心稽查監(jiān)控綜合管理平臺項目一期工程的開發(fā),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的供貨、安裝、調試、保修及研發(fā)應用等稽查監(jiān)控綜合管理平臺建設所需的總承包工程。本項目招標共劃分為一個標段,即JK1 標段,主要工作內容為:①稽查智能化分析軟件及系統部分(包含稽查監(jiān)控中心管理平臺及軟件等)開發(fā);②數據接入及整合;③硬件、網絡及供配電;④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供貨、運輸、交付、安裝、測試、開通、調試、試運行、培訓、驗收(完工和交工)和缺陷責任期的服務。
2.3工期:預計施工工期為4 個月,試運行期 3 個月,缺陷責任期為 12 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yè)執(zhí)照(或三證合一)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 業(yè)績要求:近五年內(2012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1項信息化集成項目。
(3) 財務要求:2015年財務凈資產收益率≥0。
(4) 項目負責人:具有至少1項信息化項目擔任類似職務的經驗。
(5)信譽要求:沒有被行政部門作出責令停業(yè)、整頓、暫扣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許可證等禁止或限制投標人經營行為的行為,沒有違法違規(guī)違紀事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不允許違法分包。
3.3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控股關系,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雙信封形式,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5 日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網站( http://www.scgs.com.cn/ ) 免費匿名下載 招標文件。
5.2補遺書(如果有)、通知書(如果有)在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http://www.spprec.com ) 、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網站( http://www.scgs.com.cn/ ) 自行查閱和下載。
投標人應在投標期間適時關注上述網站,并及時下載相關內容,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問題或疑問,應及時與招標人聯系;逾期未聯系的,招標人視為投標人沒有任何問題和疑問,或是已收到或默認已收到,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6.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踏勘。需踏勘現場的投標人可自行前往,相關費用自理,安全責任自負。
投標預備會:招標人不組織召開投標預備會。
6.2投標文件的送交:
投標文件送交的時間為2017 年 6 月 5 日上午 8 : 30 ~ 9 : 00 時(北京時間,下同),截止時間為2017 年 6 月 5 日 9 : 00 時(北京時間),投標人必須將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標文件以面交方式送達: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3 號)本項目開標室 。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送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第一信封公開開標,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并簽認開標結果。
6.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投標保證金
7.1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投標人須知的規(guī)定向招標人提交人民幣 2 萬元 投標保證金。
7.2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自主選擇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或銀行轉賬現金方式提交。
7.2.1如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的,銀行保函應由投標人開立基本賬戶的銀行開具,如投標人開立基本賬戶的銀行不具備開具銀行保函的資格,則由該銀行系統內其他銀行開具,銀行保函應由支行及以上國有或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出具。銀行保函原件單獨密封,統一裝入投標文件總封套內,與投標文件一起開封;銀行保函的復印件應裝訂在投標文件正本之中。
7.2.2如投標保證金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必須從其基本賬戶一次性轉入招標人指定的賬戶。
帳戶戶名: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公路營運服務分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成都雙楠支行
賬號:51001875436051519028
注:(1)投標保證金交納時間以投標保證金收取賬戶到賬時間為準;
(2)由于銀行自身的原因,保證金不能及時查實到賬情況,只能隔天查實,建議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3個工作日,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前來辦理交納投標保證金相關事宜,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收到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投標人憑已到收款單位帳戶的銀行進賬單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到收款單位開具收據,收據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后按要求裝訂在投標文件里,與投標文件同時遞交。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發(fā)布信息 |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http://www.spprec.com) | 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網站(http://www.scgs.com.cn) |
招標公告 | 發(fā)布 | 發(fā)布 | 發(fā)布 |
招標文件下載 | 發(fā)布 | ||
補遺書(如果有) | 發(fā)布 | 發(fā)布 | |
通知書(如果有) | 發(fā)布 | 發(fā)布 | |
公示資料 | 發(fā)布 | ||
評標結果公示 | 發(fā)布 | 發(fā)布 | 發(fā)布 |
投標人應在投標期間適時關注上述網站,并及時下載相關內容,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問題或疑問,應及時與招標人聯系;逾期未聯系的,招標人視為投標人沒有任何問題和疑問,或是已收到或默認已收到,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9. 招標工作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標人將對投標人投標文件下述內容作為公示資料進行公示
(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原文見第八章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表4-1)
(2)主要人員及類似項目業(yè)績匯總表(原文見第八章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表4-2)
各投標人將上述公示資料的WORD格式的電子文件(U盤)單獨密封,與投標文件一同提交,投標人應確保電子文件與投標文件內容的一致性,否則以投標文件為準進行公示。
招標人將中標候選人公示資料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網站(http://www.scgs.com.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評標結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開監(jiān)督。
9.1.2評標結果公示: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將評標結果即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在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http://www.spprec.com )、 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網站( http://www.scgs.com.cn/ ) 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會公開監(jiān)督。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9.2投訴處理:招標人、招標人上級主管部門及交通主管部門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04年7月6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號)、《四川省交通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異議和投訴處理辦法》(川交函[2015]854號)的規(guī)定接受針對公示內容的投訴和舉報。舉報材料要求、舉報受理條件及查處參照七部委令第11號和川交函[2015]854號對投訴的規(guī)定執(zhí)行。超出投訴或舉報時效的,則不予受理。
10. 聯系方式
招標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公路營運服務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G4201繞城高速成新蒲收費站B出口輔道
電 話:028-65789626
傳 真:028-65789626
郵 編:610000
聯系人:龔先生
招標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公路營運服務分公司
2017年 0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