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中學智能廣播系統(tǒng)(政府采購編號:GPSX-2016042)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xiàn)采用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供應商方式,邀請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詢價采購活動,請被邀請單位提交證明材料進行確定。
一、項目概況
1、采購項目名稱:湘南中學智能廣播系統(tǒng)詢價。
2、采購計劃編號:GPSX-2016042。
3、采購項目標的、數(shù)量及預算:
(1)智能廣播系統(tǒng) 1套
(4)項目總預算:人民幣壹拾肆萬壹仟元整(¥141000.00)。
二、供應商資質(zhì)要求:
1、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
2.1非生產(chǎn)廠家的供應商需提供原生產(chǎn)廠家的授權委托書和售后保證書;
2.2要求投標人提供近上一年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三、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1、提交《資格證明材料承諾函》原件,格式見附件;
2、要求直接參與投標活動的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nèi)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具備本次招標設備的經(jīng)營范圍,且能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要求投標人提供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副本,或近半年連續(xù)3個月依法納稅及繳費憑證復印件,或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費的證明原件;
4、要求投標人提供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注:如供應商已辦理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需
提供有統(tǒng)一信用代碼號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5、要求投標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記證》或近半年連續(xù)3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指社保部門出具的);
6、要求投標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
7、本邀請通知規(guī)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8、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投標。
以上資料,除特定資格條件外,都需在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原件。
四、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1、按本邀請通知第三條規(guī)定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應裝訂成冊,一式貳份。
2、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時間為2016年6月1日-3日(北京時間),地點為郴州市蘇園東路6號蘇仙區(qū)政府綜合辦公大樓二樓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五、確定邀請供應商
詢價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與詢價采購活動。
六、確認
你單位收到本邀請通知后,請于2016年6月3日18時00分前來函確認是否參加詢價采購活動。
七、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湘南中學 采購代理機構:蘇仙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聯(lián) 系 人:孫蓉 聯(lián) 系 人:張亞平 鐘露
電 話:2856388 電 話:2891536
日 期: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