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區(qū)教育系統(tǒng)智能錄播教室(項目)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連云區(qū)教育系統(tǒng)智能錄播教室(項目)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XSD-LY2014163
江蘇新時代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連云港市連云區(qū)教育局的委托,就連云區(qū)教育系統(tǒng)智能錄播教室(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現(xiàn)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連云區(qū)教育系統(tǒng)智能錄播教室
采購項目編號:XSD-LY2014163
二、采購項目簡要說明:
連云區(qū)教育系統(tǒng)智能錄播教室項目采購,詳見采購文件;
三、符合談判資格的投標人:(報名時提供復印件,開標時帶原件備查)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2.具有合法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有能力提供本項目中所采購貨物及服務、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yè)信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單位;具有獨立完成設備(含軟件)供貨、安裝、調試、集成及維護其正常運行的能力。
4.資質等級:智能化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
5.投標人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必須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完善的售后服務能力和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具有售后承諾書。
6.投標人應擁有相應的設備和人員,具有豐富的成功經(jīng)驗,要求提供相關人員情況及成功案例或業(yè)績證書,投標時帶合同原件、驗收報告等復查。
7.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8.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管理規(guī)定(暫行)》的規(guī)定,提交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
四、投標報名獲取采購文件時間:
按“投標報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寫并加蓋公章,同時攜帶經(jīng)辦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等資料復印件于2014年7月 30日下午16點之前送至代理機構項目聯(lián)系人處購買采購文件,如因提供資料不齊全造成無法獲取采購文件責任自負。
采購文件售價:300元人民幣。
五、投標文件接收信息:
投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14年8月1日下午 15:00
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4年8月1日下午 15:30
投標文件接收地點:連云港市連云區(qū)區(qū)政府(西墅路一號)B203
六、開標有關信息:
開標時間:2014年8月1日下午15:30
開標地點:連云港市連云區(qū)區(qū)政府(西墅路一號)B203
其他有關事項: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七、本次招標聯(lián)系事項:
保證金及招標文件匯款地址:江蘇新時代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匯款銀行及帳號:農(nóng)業(yè)銀行連云港朝陽東路支行 10440501040007556
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何侃 聯(lián)系電話:0518-85861167 13605131237
傳真:0518-85479978
聯(lián)系地址:連云港市新浦區(qū)朝陽東路36號鳳凰大廈20樓
采購人聯(lián)系人: 劉健 聯(lián)系電話:13812347654
采購人:連云港市連云區(qū)教育局
代理機構:江蘇新時代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
附件一:
投 標 報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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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連云區(qū)教育系統(tǒng)智能錄播教室 |
項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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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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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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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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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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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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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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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時間 |
2014年7 月30日下午17點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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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交報名表時必須同時提交由檢察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證明
單位蓋章: |
說明:投標人在 2014年7月 30日下午17點整之前本“投標報名表”和公告要求的相關資格材料遞交到項目負責人處視為報名成功。如果投標人未能按時遞交本表及相關資料,代理機構將保留拒絕其投標的權利,同時可能導致不能及時得到相關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負。
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時需提供的資料為:1、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3、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存根聯(lián))(查詢聯(lián))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二; 4、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利用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三。
附件二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
(存根聯(lián)) 編號:
單位(個人)將于 年 月 日在 縣(市、區(qū))
開展 工作。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管理規(guī)定(暫行)》的規(guī)定,需向 人民檢察院查詢 (單位、個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
經(jīng)辦人: 批準人: 批準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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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
(查詢聯(lián))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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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
單位(個人)將于 年 月 日在 縣(市、區(qū))開展 工作。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管理規(guī)定(暫行)》的規(guī)定,現(xiàn)向你院)申請查詢(單位、個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
特此申請
查詢部門、單位:(?。?span lang="EN-US">
個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利用承諾書
檢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請查詢
單位(個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事宜。經(jīng)查詢發(fā)現(xiàn)被查詢的單位(個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對查詢結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諾:查詢的結果僅用于申請的正當事項;保密查詢結果,查詢結果不公開、不發(fā)布;不利用查詢結果進行欺詐違法犯罪活動;不利用查詢結果,謀取單位或者個人的私利。
否則,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由我單位(個人)負責。
查詢結果的處置情況,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回復提供查詢的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部門。
承諾單位(個人):
承諾單位經(jīng)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