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名稱:河北省滿城縣增建交通信號燈和電子警察抓拍設備項目
采購項目文件編號:HBAD-2013政-010BD
采購人名稱:滿城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采購人地址:中山路73號
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康沖 聯(lián)系電話:0312-7071286
采購代理機構:河北安達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1616號九州商務中心503室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劉斐 0312-3085316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采購范圍:A包:4個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號燈和電子警察抓拍設備;
B包:4個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號燈和電子警察抓拍設備;
C包:3個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號燈和電子警察抓拍設備。
采購用途:完成滿城縣天網(wǎng)覆蓋工程,滿足交通需求
項目實施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供貨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桿件及基礎施工在30天內(nèi)完成,設備在60天內(nèi)完工。
項目性質(zhì)、技術要求、詳細技術指標詳見招標文件
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有承擔項目能力、良好資信、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生產(chǎn)廠家或代理商;
2、最新公安部標準的產(chǎn)品(闖紅燈卡口系統(tǒng))檢驗報告;
3、投標單位需出具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本項目不允許轉(zhuǎn)包。
報名需攜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檢驗報告、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報名時須提供以上資料原件,并提供逐頁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詳見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13年3月13日---2013年3月19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下同)。
招標文件發(fā)售地點:滿城縣行政服務中心。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文本發(fā)售(不提供電子版),售后不退。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
投標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13年4月3日上午09:30時
開標時間:北京時間2013年4月3日上午09:30時
開標、評標地點:滿城縣行政服務中心。
項目聯(lián)系人:劉斐
聯(lián)系方式:0312-3085316
傳真電話:0312-308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