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長春市第十六中學 委托,對 長春市第十六中學信息化教學設備及系統(tǒng)集成公開招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茲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二、采購人:長春市第十六中學 | ||||||||||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第十六中學信息化教學設備及系統(tǒng)集成公開招標 | ||||||||||
四、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計劃編號:2013-02-43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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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 ||||||||||
六、投標有效期:為 9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會時間:2013 年 03 月 15 日 10 時 00 分 | ||||||||||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九、投標文件份數(shù):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發(fā)放標書起始時間:2013 年 03 月 11 日 09 時 00 分 | ||||||||||
十一、發(fā)放標書截止時間:2013 年 04 月 01 日 16 時 00 分 | ||||||||||
十二、發(fā)放標書地址:網(wǎng)上免費下載 | ||||||||||
十三、投標開始時間:2013 年 04 月 02 日 09 時 00 分 | ||||||||||
十四、投標截止時間:2013 年 04 月 02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五、投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六、開標時間:2013 年 04 月 02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七、開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八、采購內容:長春市第16中學信息化教學設備及系統(tǒng)集成采購項目 | ||||||||||
十九、交貨地點:長春市第16中學長春市經濟開發(fā)區(qū)花園路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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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貨期: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45日 | ||||||||||
二十二、投標人資質要求:1、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 2、提供投影機、白板、展臺、中控系統(tǒng)、電子講臺、數(shù)字語言學習系統(tǒng)、教師主控機、媒體控制器、語言學習終端、耳機話筒組、接入交換機設備廠家加蓋公章的售后服務承諾原件和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 | ||||||||||
二十三、貨物質量要求:null | ||||||||||
二十四、售后服務:質量保證期為五年,兩小時響應24小時到達。 | ||||||||||
二十五、投標保證金:5000元 | ||||||||||
二十六、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
補充說明 |
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lián)系人: 張華宇 電話:88779603 馬馳 電話:88779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