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單位應在四川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法人,注冊資金在人民幣500萬元(含)以上。
2、必須有實施項目所必需的施工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5、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6、投標單位應具備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安裝、維修、運營壹級資質。
7、投標單位應具備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8、投標單位應具備安全生產(chǎn)條件,并取得了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9、2008年以來類似工程業(yè)績成功案例。
10、擬派往本項目負責人具有機電類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質,并已取得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投標人應提供項目負責人身份證、資質證明文件及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11年1月至6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文件(加蓋社保局鮮章)。
11、投標人具備獨立完成本項目的能力,中標后不允許轉包;若中標公司無防雷施工資質允許將防雷項目一次分包給具備防雷資質的公司。
1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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