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新密市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采購項目己由相關政府部門批準,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全資,招標人為新密市環(huán)境保護局。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委托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1、項目名稱:新密市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采購項目
2、采購編號:新密市公開招標[2010]101號
二、項目概況
1、交貨安裝調試時間:網絡設備部分為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環(huán)保監(jiān)控軟件部分為合同簽訂后60個工作日;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采購內容: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一套。(具體采購內容及技術參數(shù)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具有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稅務登記證;
2、具有工信部頒發(fā)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三級及以上資質;
3、應具有技術支持及售后優(yōu)質服務,并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在鄭州地區(qū)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續(xù)技術支持服務;
5、投標人應是本項目產品的生產商、代理商或經銷商,投標人為代理商或經銷商的應具有所投核心產品的授權證明文件,并具有實施完成本項目的經營實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開標時投標人須提供應用服務器、UTM網關針對本項目的授權證明原件或公證件,否則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6、最近三年內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嚴懲違約等不良行為。嚴重違約行為包括:超過二個月以上延期交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要求漲價等情況;近三年未發(fā)生過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質量事故;
7、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8、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7:30時;
2、獲取地點:鄭州市紫荊山路與商城路交叉口裕鴻國際A座25樓2507室;
3、購買文件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備查)及復印件(留存)一套,復印件應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每頁加蓋公章),否則不予接受;
3.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稅務登記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資質證;
3.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
3.3、投標人必須持有新密市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方可參與報名。
3.4、投標人的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地址;
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8月30日下午15:00時
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新密市西大街與未來路交叉口鄭州市財政干部學校五樓會議室
六、開標信息
1、開標時間:2010年8月30日下午15:00時
2、開標地點:新密市西大街與未來路交叉口鄭州市財政干部學校五樓會議室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新密網》、《偉信招標網》上發(fā)布。
八、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新密市環(huán)境保護局
聯(lián) 系 人:王女士
代理機構: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王女士、孫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371-65528295、65528292
傳真電話:0371-65528295
聯(lián)系地址:鄭州市紫荊山路與商城路交叉口裕鴻國際A座25樓2507室
公告發(fā)布媒體: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新密網》、《偉信招標網》發(fā)布
新密市人民政府采購辦公室
2010年8月10日
附件: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見下頁)
附件: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
新密市人民檢察院:
我單位 (單位名稱) 將參加 項目投標,特申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委 托 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代表: 身份證號碼: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注:申請人須持下列資料到新密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604房間)辦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咨詢電話(預防科)0371-67151375。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需附進投標文件正本,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報名單位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原件);
2、 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 公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 公司資質證書復印件;
5、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 授權委托書;
7、 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注:以上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