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區(qū)供水提質增量工程—劉集水廠(EPC) 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徐州市區(qū)供水提質增量工程—劉集水廠(EPC) 已由 徐審批復【2021】95 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徐州首創(chuàng)水務有限 責任 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已落實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徐州市區(qū)供水提質增量工程—劉集水廠(EPC) 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徐州市銅山區(qū)劉集鎮(zhèn)馮王村
2.1.2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徐州市區(qū)供水提質增量工程——劉集水廠(EPC)項目總承包規(guī)模為20萬m3/d。同時為了保證供水,需向南敷設向徐州西南區(qū)域供水的輸水管道,管徑為DN1400~DN600,總長度為48.7km。
2.1.3項目投資規(guī)模:本項目估算施工建安費約75385.11萬元(含設備費),設計費約2137.88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540日歷天。其中設計90日歷天(評審時間除外)施工工期45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 3月1 日,竣工日期:2023年 5月30 日。
2.1.5 質量標準:
2.1.5.1 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中相應設計階段的編制深度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2.1.5.2 物資采購:滿足和符合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并符合相關驗收規(guī)范要求;
2.1.5.3 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1)設計部分內容(但不限于):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確定的建設規(guī)模、工程內容、運行要求等,完成本項目的全部內容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含評審)、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圖全過程的施工指導及技術咨詢、現場服務、設計變更及項目驗收等相關設計配合服務。(2)施工部分內容:包括工程設計范圍內所有的工程內容;(3)合同范圍內的材料及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整個工程的工藝系統、自控系統、電氣系統的培訓、技術指導;缺陷責任期內的質量整改等。
3.1投標申請人應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含)以上資質及市政行業(yè)( 給水工程 )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含)以上資質及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壹級建造師且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給排水專業(yè))(如職稱專業(yè)不能體現相關專業(yè),以職稱評審表或畢業(yè)證證書專業(yè)為準。)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B)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無在建工程,必須符合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規(guī)定。
(C)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D)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只對注冊建造師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E)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只對注冊建造師要求)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過90天),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
3.3 投標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日處理規(guī)模大于10萬噸/天且單項合同金額10000萬元(含)以上自來水廠新建(或擴建)工程工程總承包業(yè)績;
②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日處理規(guī)模大于10萬噸/天且單項合同金額10000萬元(含)以上自來水廠新建(或擴建)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
③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日處理
規(guī)模大于10萬噸/天且單項工程造價金額10000萬元(含)以上的自來水廠新建(或擴建)工程設計業(yè)績。
3.3.3 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fā)包項目須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提供設計業(yè)績的業(yè)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直接發(fā)包項目須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
注: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相關數據,否則視為未提供。
3.4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及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yè)信用報告》(如果為聯合體投標的需要聯合體牽頭人提供)(a.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請查閱“信用 徐州”[網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務機構”專欄,咨詢電話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信用報告的時限為 5 個工作日,信用報告有效期為 1 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5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guī)定的情形。
3.6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如為聯合體投標,包括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
3.7根據《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號)、《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為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 號),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資格要求資質的核查結果為不達標,仍在公示期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3.8本次招標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
(1)所有投標文件以聯合體牽頭人簽字蓋章為準,投標保證金由聯合體牽頭人繳納,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或者成員委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的資格條件必須符合招標公告要求,施工項目經理必須由施工單位委派;
(3)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5)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6)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7)聯合體牽頭人需為具有施工資質的單位。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出)。投標申請人在遞交投標文件之前,無需到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換開收據,開標時只需提交投標保證金電匯回單復印件。
在遞交投標文件之前,投標人須辦理“基本賬戶在線備案”,通過CA鎖登錄(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進入“基本賬戶在線備案”系統,按照系統要求提交《企業(yè)基本存款賬戶承諾書》完成“基本賬戶在線備案”(如不明確,請撥打電話:0516-67019076咨詢)。投標申請人辦理“基本賬戶在線備案”后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捌拾萬元整。
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新城區(qū)支行
賬戶號:60090188000127383-0042536
開戶名: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3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并遞交履約擔保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投標保證金利息計息日: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結束次日起,至中標公示結束之日止。
4.4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有效期應在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內。
投標申請人在辦理投標保函時,應向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行發(fā)起保函查詢通知,查詢通知中應注明保函編號、保函金額、受益人及申請人。
4.5投標人將銀行保函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在開標時將銀行保函原件質押在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并開具保函收據。如投標人未中標,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如投標人中標,在簽訂合同并遞交履約擔保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
4.6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7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按要求到賬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8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由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
5.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節(jié)假日除外)持單位介紹信原件(或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至江蘇中潤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園百寶樓19號樓3樓)購買招標文件。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7日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www.xzggzy.com.cn)上發(fā)布。
招標人: 徐州首創(chuàng)水務有限 責任 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中潤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qū)潤彭路1號 地 址:徐州市云龍區(qū)淮海文博園百寶樓19號樓3樓
郵 編:221000 郵 編:221000
聯 系 人:唐郡壕 聯 系 人:李健
電 話:18796221605 電 話:0516-83873358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jszrxz@126.com
2021年12月14日